带刺, 但还是玫瑰
无锡市堰桥实验小学 吴琼
连续几日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天播出的“我的今日之最”节目,讨论关于“你上学时被老师惩罚过吗?”以及“现在的中小学教师是否存在心理压力?”这两个话题。网络上调查统计的结果是100%的人承认在上学时多多少少受到老师的惩罚,96.3%的人认为现在的中小学教师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压力。在街头的随机调查结果与网络相似。从曾经的学生变成今天的人民教师,我对此也是深有感慨。不可否认,我工作上的心理压力绝大多数来自于学生。感觉现在的学生很难教,有时费尽口舌的说教显得有些隔靴搔痒,不见其效。而“惩罚”二字在重视师德修养德今天,似乎是个不敢触及的“地雷”,它是老师、学生和家长心中最敏感的一个词。关于老师因“罚”而被处理的例子随处可见,如:昆明市东华一小一名老师因为罚学生抄写成语50遍,被当地媒体曝光,受到学校的处分;西安一小学教师因学生迟到,罚学生跑步十圈,家长告至教育局,由于涉及体罚,被处分;兰州一小学教师因学生上课敲课桌,罚每个学生上交5元课桌赔偿费,被学校处理等等。因此,在成功教育、赏识教育的观念横扫教育界的今天,说“罚”显得那么不合时宜。但我还是想说一说,因为缓解教师的心理压力,与正确看待“罚”紧密相连,“罚”并不是一把不可触摸的剑,现在还远不是把“罚”清理出教育这一方圣土的时候。
一、玫瑰之香
作为常规教育的一种手段,“罚”有自身存在的价值。我们不能无视这样一个事实:赏识并不是万能的。如果“罚”使用得当,也会成为一种很有效的教育手段。
其次,适当的惩罚是一帖清凉剂,可以清醒一下“小皇帝”、“小公主”们被宠坏的头脑;也是一副苦口的良药,可以医治一些学生自高自大和惟我独尊的病根。
第三,把“罚”作为一种挫折教育历程。对孩子进行一种特殊形式的挫折教育,可以让一些一直长在温室里的“娇花弱草”经受一点“风雨”的考验,提高一点“免疫力”。众所周知的“第十名”现象告诉我们,在学校成绩排名第十到二十名的同学发展事态要比前十名的学生好,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的心理耐挫力更强。
第四,用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。我们可以借此让学生明白一个道理:自己做的事自己必须承担责任,并且负责到底。责任意识也是他们长大后成为合格公民的必备条件。
二、玫瑰之刺
中国的教育界对“罚”有明显的抵触情绪,其根源在于我们的“罚”存在几个误区,误导了人们的观念:
第一:“罚”失之于滥。对学生动辄罚之,就会使人的灵魂变得麻木。到一定程度,即使再厉害的惩戒手段也不生效,只会引发对立情绪。
第二:“罚”失之于粗。体罚、变相体罚等会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不良的影响,这是教育法规明令禁止的,也是“罚”的手段中最为粗劣的,其惩戒效果也是不佳的。不少人把“罚”与“体罚”、“变相体罚”划上等号,无怪乎人们谈“罚”色变。
第三:“罚”失之于横。即使是罚也应该给学生留有申辩的机会,这样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。但我们的学生往往没有这样的权利,他们只能屈从于老师的权威。这样的罚过于蛮横,常常失之偏颇,自然不能获得预期的教育效果。
三、玫瑰之丽
有几则“罚”的例子可以给我们一些教益。
之一:美国前总统里根小时候踢球砸坏了邻居家的玻璃,他的父亲代他赔上了损失,但要求里根自己打工把这笔钱还上。这位伟大的父亲可以称得上是一位教育家。他把他的惩罚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呈现出来,这就是劳动。这样的惩罚过程是漫长而辛苦的,然而却让里根从小就理解了“责任”的涵义。
之二:一位学生为了赶去学校上学在马路上飞快地骑着自行车,他因为严重超速被警察拦下。警察考虑到他还是一名学生就没有对他进行罚款。几天后,孩子受到当地最著名的自行车俱乐部的信,里面夹着那张测速单。几年后这个孩子在奥运会上为丹麦夺得自行车项目上的第一块金牌。这种最温情的惩罚给了年轻人一个机会,让他用另一种形式最好地证明了自己。
之三:一位学生不小心弄坏了班级的门锁,他满不在乎地掏钱准备赔上了事,但班主任却没有轻易放过他,带着他冒着酷暑做了一系列的善后事宜。先是拆下坏锁,再是配新锁,最后安装,忙了整整一下午才汗流浃背地完工。这看来不像是“罚”,却的确在“罚”,只是老师把“罚”与“做”融为一体了,特别是老师与学生一同“受罚”会让学生产生愧疚感,这种愧疚感是一种深切的内心体验,会让学生难以忘怀,这样的罚是一种真正触及灵魂的教育方式,它的力量是巨大的,影响是恒长的。
以上三例我们可以找到很多的共同点,比如都是建立在尊重受罚者的基础上,罚得合情合理,受罚者没有拒绝的理由等等。最重要的一点是,这些“罚”在本质上都体现的是一种爱。我认为这是罚的一根生命线,是它存在的唯一理由。而在我们教育过程中,使用“罚”更应该强调一个度!如果我们老师能正确看待和合理适度地使用“罚”,相信教师这项工作带给我们不再是压力,而是快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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